昨天写的《执业30年的律师今年也失业了?新业态下,不能顺应形势就会被淘汰》一文,惹得不少律师不高兴了,纷纷留言称,自己怎么没有感受到执业气氛的寒冷,如果真如文中所引用的“执业30年的律师今年也失业了”,怎么还会有这么多人的投奔律师行业;身边的律师感觉过得都很滋润,不少年薪百万以上的,文章就是在贩卖焦虑;律师行业的兴盛才是应该宣传的,写文章不能只提问题,而不提出自己的建议......
究竟行业内部这些年有没有内卷,卷到何种程度,身为律师最有发言权,只是有没有意识到,能不能从宏观的角度找到真正的原因罢了。当然,作为从业人员,都希望外界重视自己职业的重要性,不希望外界过多的关注行业内出现的问题和给出未来不好的预测,心情也是可以理解的,可这样的心情能帮助改变现实,引发思考,寻求出路吗?曾经年轻律师跟烟语君说很郁闷,还是在当地最大的律师待了四五年了,每个月扣完保险、管理费等到手的也就是两三千元,可每天还要在公司化管理的律所内上下班打卡,每个周六周天参加所里的各种加班活动,时不时的要按照团队律师的安排加班对法律材料改了一遍又一遍。就是这收入,今年也是断断续续,因为像他这样没有独立案源的律师,收益多少、分配比例,就是资深律师的一句话。资深律师没有案件,自然他这样的,也就没有了收入来源,去法院或政府部门值班,代理法律援助案件,成了主要的收入来源。
微信群里,有律师则称,自己案子今年多得是,今年已经二十多个案子了,现在手里十几个案子已经忙不过来了,只能按付费多少安排。他的经验是,别人收两万的案子他收一万,别人收一万的他收5000,当然,3000元是他的最低价。虽然大多都是收费几千元的案子,但对于他这样的年轻律师而言,已经很满意了。在律师圈延续了几十年的传统教育是,做律师要熬过五年的瓶颈期,要有媳妇熬成婆的耐心,相信各种社会资源、办案经验,是需要时间积累和历练的,所以跟个好师傅很重要,肯吃苦耐劳虚心听话很重要。如此的教育模式,在很多小地方至今适用着。所谓的资深律师,平日里从事的主要工作,不是研究案卷,不是学习法律,而是攀关系、拉交情,甚至勾兑办案人员。所谓的社会资源、办案经验,已经跟法律没啥关系了,办案子不如说在办关系。所谓的法律程序,不过是走个过场,跟办案人员处理关系,才是他们招揽案源的主要招牌和方式。近些年司法反腐力度不断加大,未来只能更严的趋势了,如此的办案风格,能成为年轻律师未来的方展方向?能适合所有律师的性格特点?
律师行业还有一个风气是,资深律师的标志是,律所装潢要奢华大气化、服务群体要精英化、收费标准要高端化,案子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大案子,甚至给自己设定了低于什么收费标准不做,只做什么类型案件。不排除有人如此已经“成功”了,可高端客户毕竟有限,而且成了近些年受影响的主要群体,适合所有律师都往这个群体靠拢吗?微信群里,有个律师说的烟语君就很赞成:法律市场饱和了吗?未必!大中城市拥挤,但三四线城市,包括那些靠关系垄断的小县城乡镇,很多的法律服务领域尚有待开发,只是很多律师不屑于做罢了。那些所谓的资深律师,真有本事打通关系也罢了,现在的当事人都不傻,有没有真关系都要检验一下,靠承诺关系忽悠去的案源,终究还是要回归专业律师。
社会大环境,包括法治环境,个人很难改变。话说回来,法律业内的很多人,压根也没有改变的勇气,就像那些为行贿律师辩护、充当第二公诉人的律师。承认了这一点,那就要向着改变服务群体、改变服务模式的方向努力。
就像昨天文中引用的那位“执业30年今年也失业了”的律师情况,执业30年的律师,就觉得接几千元代理的案子“丢面子”?宁可没有业务,生活陷入困境,也不去面向社会大众代理案件?没有勇气和能力改变执业现状,又不能接受现实改变自己,岂不是会面临着被淘汰?不久前,有律师在直播平台边跳舞边普法,有律师穿着蜜蜂装直播普法,有些人指责人家这是有辱职业形象。网友喜闻乐见,娱乐普法兼备,还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自己的律师职业,有啥不可?互联网下,案件当事人可以为自己的案件获得空前的法律资讯,也被律师,特别是新律师提供了打破线下亲朋好友、带队律师有限资源的可能,用某位网友的话是,以前的律师执业,都是靠熟人介绍,互联网的发展,让陌生人成了现实或潜在的案源来源。当然,案源对于律师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,也具有片面性,律师业务发展的好与不好,终究靠的是能为客户带来留住人的服务效果和价格相当的性价比。一锤子的买卖,始终需要不断的寻找新的案源,终究是没有可持续性的。很多人法律人认为,律师就是研究法律规则和司法规则的,这样的观点也是片面的。律师,应该是研究包括法律规则在内的社会规则,为当事人已经发生或潜在发生的纠纷,提供包括法律规则在内各种规则的建议方案,并且在未来的社会生活或纠纷处理中,让客户看到自己的预判一一得到应验。这才是一个律师应该追究的执业方向。如果真的建成了法出既遂的法治社会,律师的法律意见,能获得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,可诸如尚在法治建设的路上,则对直面社会多变一线冲击的律师,提出了更多的挑战。昨天文中的律师例子,上面图片中的律师做法,都说明,现在及未来的新业态,需要律师迎接更多的挑战。走什么样的路,选择权在自己。 往期文章:没有裁判文书公开,司法诉讼成了裁判标准莫测的神秘主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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